包青天包拯一生的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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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04 13:23:43
1、至孝早年:包拯在宋真宗咸平二年出生,宋仁宗天圣五年考取进士,被任命为大理评事,并外派至建昌县担任知县。在任几年,他的父母相继离世,包拯因极度孝顺,守丧期间一直徘徊于父母墓前,不愿离开,乡邻们多次劝慰无效,直到景祐四年,他才进京听候分配,最终被任命为天长知县。
2、权知开封:至和二年(1055年)十二月,包拯因举荐官员不当而受罚,被贬为兵部员外郎、知池州。嘉祐元年(1056年)八月,包拯得以复职,担任刑部郎中、知江宁府。同年十二月,他被召回京城,担任权知开封府,并升任右司郎中。
3、巧答典客:在出使辽朝期间,辽方官员对包拯说:“你们在雄州城开设便门,是想诱引我国叛民,刺探边疆情报吗?”包拯回答:“你们涿州也曾开设便门,刺探情报并非一定要开便门。”对方无言以对。
4、清正廉明:包拯曾弹劾陈州京西路转运司的贪污行为,这一故事在民间被广泛传颂,塑造了包拯作为开封府尹、钦差大臣的“包青天”形象,他奉命查赈,遭遇各种困难,最终成功为民除害,展现了其不畏强权、正义凛然的形象。
5、嘉祐四真:在宋仁宗嘉祐年间,富弼为相,欧阳修任翰林学士,包拯任御史中丞,胡瑗在太学为侍讲,四人被并称为“嘉祐四真”,他们的名声享誉天下。
扩展资料:天圣五年(1027年),包拯考取进士,历经多个职位,包括监察御史,他建议加强军队和边境的准备。他曾担任三司户部判官,京东、陕西、河北路转运使。在朝中担任三司户部副使期间,他提议准许解盐通商买卖。嘉祐七年(1062年),包拯去世,享年六十四岁。追赠礼部尚书,谥号“孝肃”,被后人尊称为“包孝肃”。他的奏议被收录于《包孝肃公奏议》中。包拯以其廉洁公正、刚毅立朝而著称,他不依附权贵,铁面无私,英明决断,敢于为民请命,因此获得了“包青天”和“包公”的美誉。民间传说中,他的形象是黑面神明,也被称为“包青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包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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