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推行君主集权有什么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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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06 07:57:04
君主集权的动机/目的: 1. 明太祖生性猜忌,自卑感强,鉴于宋室因孤弱而亡,元室因行政散漫而王纲不振,使太祖感到明王室日后会孤立无援。 2. 太子(朱标)死后,太孙年幼,更加深了太祖的恐惧,于是提高君权,实行恐怖手段,以巩固朱家基业。 乙. 君主集权的内容: 1. 废行中书省,设地方三司:明太祖加强君主集权,首先从地方开始。明初沿袭元代的行中书省制,以行书省(行省)为地方最高行政区划。由于行中书省由中书省派出,权力太大,朝廷不易控制,所以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便废除行中书省,在全国设十二个承宣布政使司(北平、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湖广、江西、浙江、福州、广东、广西)。但布政使只能管理民政、财政,另设有提刑按察使管理司法、都指挥使掌管军政。一省之内,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挥使分权而立,彼此互相牵制,又各自听命于朝廷,合称为「三司」。 2. 废宰相制度,立六部制度:明初,仍采元朝旧制,于中书省综理中央政务。及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宰相胡惟庸谋反伏诛,太祖忧虑相权过重,实行罢中书省,废丞相,一切中央政务分归六部,由皇帝总揽大权,变成君权之极度集中。(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合称六部) 3. 废大都督府,置五军都督:在废除宰相的同时,又改组了全国的最高军事机构。洪武十三年,废除大都督府,分设左、右、中、前、后等五军都督府,与兵部共掌军事。五军都督府司戍守、训练、屯田等,但无权调兵。兵部负责军队征发调动,但手中无兵。遇有战事,由皇帝亲派总兵官带兵,战事完毕,统帅缴印,官兵遣回,使将不专兵,兵不专将。 4. 加强监察制,制定大明律:太祖设「都察院」弹劾百官,申辩冤枉;又设「六科给事中」审查诏令,稽核六部;另置「十三道监察御史」,巡视地方官吏。诸种监察制度对官吏的监管极严厉。此制无形中提高皇权,限制百官权力。此外太祖还花了二十余年,制定【大明律】,以严刑峻法来防止人民反抗。 5. 设立锦衣卫,行特务政治:太祖为求「异图」、「不忠」,特置锦衣卫,属执掌「诏狱」(奉皇帝令查办案件)的特务机构,可恣意缉捕、刑讯,杀人而不必遵守「明刑律」。锦衣卫对审讯犯人严刑逼供,非法凌虐,成为一种残害忠良的制度。 6. 分封诸宗室,杀戮众功臣: 1. 太祖学识浅陋,唯深于世故。得天下后,已对文武功臣兴「鸟尽弓藏」之念。自太子标死后,太孙幼弱,太祖疑虑日深,恐朱家之业不能传万世,故辄借故诛杀功臣,李善长、宋濂、高启、徐达、廖永忠等无一幸免,其中以胡惟庸、蓝玉两案,前后株连达三万人,元勋宿将,诛锄殆尽。 2. 太祖深恐皇室孤立,为了巩固皇权,因此选择国内名城大邑,分封其二十四子及孙为王,准其自置军队,以捍卫皇室,内防叛乱,外守边疆。 7. 屡兴文字狱,设跪对廷杖: 1. 太祖出身寒微,自卑猜忌,每览奉章文字,误以为大臣借此讥讽,捕风捉影,罗织罪状。一般臣民奉折诗文,往往因一字之误而招灭门之祸。太祖此举,目的在显示天子权威,以人心。 2. 太祖提高君权,规定臣僚觐见,必须「跪对」。臣下偶有过失,即处以殿廷上廷杖、鞭笞捶楚、剥皮、凌迟等酷刑。公卿坐而论道、君臣间的伙伴关系已成历史陈迹。 home. *** c.edu/~kcw/BACK11 明太祖推行君主集权有什么具体措施?
参考: 天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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