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培训职业 > 正文

实验用后化学试剂剩余废液的处理有相关标准或法规吗

实验用后化学试剂剩余废液的处理遵循特定的标准与法规。

一、有毒有害废液及废旧试剂的存放规定

实验室产生的废弃化学试剂和有毒有害废液、废物,不可直接倒入下水道或随垃圾丢弃。同时,不可在楼道、阳台、庭院等公共区域随意放置。违反规定的个人将受到严厉的追查和处罚。有毒有害废液及废弃化学试剂应按照以下规定妥善放置:

1. 固体废弃物应存放在(原)旧试剂瓶中,并明确标注为废弃试剂,暂存于试剂柜中。

2. 液体废弃物应使用化学化工学院提供的塑料桶(分为三类并印有相应标志)进行分类收集,分别用于收集含卤素有机物、一般有机物和无机物废液。废液收集桶需随时密封,并放置在实验室内较为阴凉的位置。废弃物中的主要有毒有害成分必须在《化学废弃物记录单》上详细登记,包括成分的全称或化学式,不可使用简称或缩写。当收集桶满时,将记录单粘贴在相应的桶上。

3. 剧毒废液不包括在有害废液中,剧毒废液有特殊的处理方式,详见我院发布的“关于剧毒试剂管理的补充规定”。

二、有毒有害废液及废弃试剂的消纳处理

1. 废液的回收处理

当实验室的废液桶装满后,相应的实验技术人员需通知实验中心,由实验中心负责安排人员收运废液,并提供空桶以替换。

回收的废液将暂时集中存放,根据存量的多少,适时与主管部门和化学危险品处理厂联系进行消纳。收运及消纳工作由实验中心的相关人员负责组织,院办公室协调配合。

2. 废弃试剂的回收处理

当实验室准备处理废弃化学试剂(固体、液体)时,需填写《废弃试剂登记表》,提交给实验中心,由实验中心负责联系处理或消纳。实验中心会在处理消纳的前一天通知实验室将废弃试剂放置在指定位置。

3. 废弃剧毒试剂的回收处理

当实验室准备处理废弃剧毒化学试剂(固体、液体)时,需填写《废弃剧毒试剂登记表》,提交给实验中心,由实验中心负责与主管部门联系处理或消纳。实验中心在处理消纳之前会通知实验室将废弃剧毒试剂送到实验中心。处理完成后,实验中心会提供公安局开具的《剧毒试剂消纳单》复印件给实验室,以便进行账目处理。

多重随机标签

猜你喜欢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