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学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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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05 22:50:10
1、按照市教育局审批并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的普通高中规模轨制和市教育局制定的当年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所录取的高中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名注册。不按期到校报名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审定的规模轨制填写《普通高中高一新生编班花名册》,由县(市、区)教育局审查后将各校编班花名册统一上交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市教育局为每个学生进行数码照相后,统一发放由市教育局印制的《普通高中学生登记表》和《临汾市普通高中毕业考试准考证》,取得录取学校的正式学籍和考籍。《普通高中学生登记表》原省首批重点中学加盖市教育局学籍管理专用章,其它普通高中加盖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籍管理专用章。准考证加盖市普通高中毕业考试办公室章有效。
经市教育局备案的高一新生按每班50人编班,包括转学生、复学生、借读生在内毕业时每班最多不得超过55人。
3、新生取得正式学籍、考籍后,必须遵守学校学籍、考籍管理的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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