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哪项属于可撤销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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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04 01:53:04
【答案】:D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A项错误,王某与表妹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王某与表妹何某的婚姻属于“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该婚姻无效。
B项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所以20岁赵某(男)与19岁武某(女)的婚姻属于“未到法定婚龄的”,该婚姻无效。
C项错误,杨某与妻子分居三年,意味着杨某与妻子仍然是合法夫妻,所以杨某与情人刘某结婚属于“重婚”,该婚姻无效。
D项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所以,李某遭受胁迫与周某结婚,属于可撤销的婚姻。
故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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