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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的规定是什么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框架下,关于物权的善意取得的赔偿责任,其主要的赔偿义务人应为无权处分人。若受让人在不知情或应当知情的情况下以善意的态度获取了动产或不动产,那么原所有人即有权向无权处分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盗赃物这一特殊类型的财产,并不适用于善意取得制度。

此外,从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受让人作数之日算起,有两年时间可以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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