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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翻译理论概述

我国翻译理论独具特色,自成一体,历史悠久,自远古时期就有了传译之事。先秦时期即有诗歌翻译记录,南北朝时期是翻译史上的高峰期。各朝代均有自己翻译风格,如严复的“信达雅”理念。这一理念主张译文内容“不倍原文”,力求文字“达”而不“雅”,同时要求文字要“雅”。这一理念对近代翻译学产生深远影响,被广泛接受为评判译文的标准。

从五四运动时期开始,翻译作品激增,文体范围扩大至小说、诗歌、散文、剧本、文艺理论等,其中以鲁迅和瞿秋白的翻译理论构建尤其重要。他们对翻译的性质、方法、批评、地位等核心问题提出建设性贡献,并阐明了“信达雅”的辩证关系。此后,众多学者如艾思奇、朱光潜、林语堂等对“信达雅”提出了新的见解,随着时代发展,人们对这一翻译标准的认知持续深化。

解放后,我国翻译理论进入新时期,讨论更深入,范围更广。提出了“神似”与“化境”两种重要观点,对“信达雅”的理念构成了突破与发展。我国翻译理论在发展中既不断扬弃,又不断深入,形成了螺旋式上升的发展路径。

在制定翻译标准时,我国前辈翻译家基于自身国情,未完全采用西方标准。中西方语言文化的差异,使得翻译不仅是语言转换,更是一种文化交流融合的过程。因此,并非所有适用于其他国家的翻译理论都能适合我国实际情况。前辈翻译家们已经构建了适合我国的基本翻译理论体系。我们应面向新阶段,虚心学习,总结经验,不断探索,以推动我国翻译理论的持续发展,保持其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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