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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法学、自然法学、分析法学、社会法学四大法学流派的基本观点及实践意义

我记得不是很清楚:1。统一法学派:主张法学概念,法学价值,法学方法的统一,其实就是法学的折中与综合,代表人物是博登海莫的《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2。自然法学派:是17世纪以来强调自由,平等,人权,和法治,典型的表达方式就是“社会契约”,“自然权利”。提出契约自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罪行法定”的资本主义法制原则,有利地推动了现代法制的发展和民主的建立。3.分析法学派:以功力主义和实证主义为基础,注重对实在法的概念和逻辑的分析,找出法律的正确适用4.社会法学派:20世纪西方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们呼吁法学新的理论的产生在此情况下,强调法律的社会作用以及法律同其他的社会调空手段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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