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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法的一个问题:委托代理一定要形成授权委托书吗或者代理证书吗

不需要。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委托代理的形式可以说口头的,授权委托书、代理证书都是书面委托。当然为保留证据,避免争议,以书面委托为最佳。

  民法通则

  第六十四条 【代理种类】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权。

  第六十五条 【委托形式】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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