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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犯罪的特点

你好,首先,你这个问题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目前很少能见到这方面的总结,还需要你自己多加努力。我只能就和航空犯罪占边的东西尽我所知告诉你,剩下的你要加油了,我只能减轻一点你的负担,方便你去查阅。

  1、我国刑法规定的有关航空犯罪的罪名:

  破坏交通工具罪 刑法第116条

  劫持航空器罪 124条

  暴力危机飞行安全罪 123条

  重大飞行事故罪 132条

  实际情况中其他涉及到航空器的竞合犯

  2、注意区分与下列罪的区分

  破坏交通设施罪

  交通肇事罪

  重大责任事故罪

  抢劫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3、惩治危害民航安全行为的国际法规则

  1963年《东京公约》

  1970年《海牙公约》

  1972年《蒙特利尔公约》

  1988年《补充蒙特利尔公约议定书》

  具体的:

  对危害国际民航安全非法行为的确定的根据是《东京公约》、《海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及其补充议定书。

  (1)《东京公约》规定了两种行为属非法行为:①各国刑法规定属于犯罪的行为;②危害或可能危害航空器或其所载人员及财产的安全,或危害航空器上的良好秩序和纪律的行为 。

  (2)《海牙公约》规定的是任何人在飞行中的航空器内采取暴力或暴力威胁,或用其他恐吓方式,非法劫持或控制该航空器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当属非法行为)。这种行为的未遂行为,以及实施这种行为或未遂行为的共犯行为均属犯罪行为。

  (3)《蒙特利尔公约》规定了非法地和故意地实施以下行为属于犯罪:①对飞行中的航空器内的人采取暴力行为而足以危及该航空器安全;②破坏使用中的航空器或使其受损坏,以致不能飞行或足以危及其飞行安全;③用任何方法在使用中的航空器内放置或使别人放置装置或物质,可能破坏该航空器或使其受损坏以致不能飞行或足以危及其飞行安全;④破坏或损坏航行设备或妨碍其工作,足以危及其飞行安全;⑤故意传送虚假情报,从而危及飞行中的航空器的安全。这些犯罪的未遂行为,以及实施这些行为或未遂行为的共犯行为均属犯罪。

  (4)《补充蒙特利尔公约议定书》规定了危害国际民用航空机场安全的暴力行为为犯罪,包括:①对国际机场内的人采取暴力,造成或足以造成重伤或死亡,危及或足以危及该机场安全的行为;②破坏或严重损坏国际机场的航空设备及停放在机场上未使用的航空器或中断机场服务。这些行为的未遂行为,以及这些行为或未遂行为的共犯行为。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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