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十不准有哪些
- 培训职业
- 2025-05-04 13:43:42
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深度近视眼等疾病的人员禁止登高作业;在没有专人监护的情况下禁止登高;未佩戴安全帽、未系安全带、裤管未扎紧的人员不得进行高处作业;作业区域风力达六级以上、遭遇暴雨、大雪或大雾时禁止登高;脚手架、跳板未固定牢靠时禁止登高;梯子缺少防滑措施、未穿防滑鞋的人员禁止登高;禁止攀爬井架、龙门架、脚手架,且不得乘坐非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登高;携带重型物品的人员不得登高;高压线附近无防护措施时禁止登高;光线不足的环境下禁止登高作业。
在高处作业的定义中,任何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包括2米)可能发生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被定义为高处作业。建筑行业中,涉及到的此类作业范围广泛。在室内作业时,若作业位置在2米以上的架子上,操作过程中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有效预防人员或物品从高处坠落的事故。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对于建筑物及构筑物结构内部的洞口、临边作业、悬空与攀登作业、操作平台与立体交叉作业,以及结构主体外的场地上和通道旁的洞、坑、沟、槽等工程的施工作业,只要满足上述高处作业条件,均需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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