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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强制措施,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答案】:A、B、C、D

①A选项,实施强制措施应通知当事人到场并告知权利,如果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场的,应当邀请见证人到场,见证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情况。应制作现场笔录,笔录应当由当事人签字,当事人拒绝到场或拒绝签字的,应当在笔录中说明。有见证人的,见证人应签字或盖章。最后,行政执法人员签字或盖章。故A选项正确。

②B选项,《行政强制法》第24条规定:“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其中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故B选项正确。

③C选项,冻结的期限原则上为30日,需要延长的不得超过30日。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冻结的期限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故C选项正确。

④D选项,《行政强制法》第2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一,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二,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三,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四,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五,其他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情形。”故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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