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责任具有哪些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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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05 14:22:25
否定性、单向性和非对等性、法定性和强制性、保障机制、认定和归结。
1、否定性:经济法责任是一种消极的、否定的法律义务,它体现为国家法律对经济违法行为的否定,通过追究有责主体的经济法责任,使经济违法主体承担经济利益上的不利后果,以补偿受害方的损失,恢复因违法行为遭到破坏的经济关系和经济秩序。
2、单向性和非对等性:经济法律责任是一种单向的、非对等的法律义务,它是违法主体的单向义务,不存在对等性。
3、法定性和强制性:经济法律责任是一种法定的强制性义务,它直接体现为国家强制力,经济法责任能够凭借与司法权或者准司法权相连结的力量,对经济法主体的行为起着威慑和督促作用。
4、保障机制:在经济法关系中,经济法责任是间接的、抽象的,但作为经济法权利和经济法义务的保障机制,经济法责任始终贯穿于每个经济法关系展开和运转的整个过程。
5、认定和归结:经济法责任的认定和归结,由国家特设的或授权的专门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主要包括两类,即国家审判机关和享有经济处罚权的国家经济行政管理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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