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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塞县人民法院内设机构

安塞县人民法院内设机构包括多个部门,各司其职,确保司法工作的有序进行。以下是主要部门的职责和人员配置:

1. 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处理司法政务,包括起草文件、组织会议、处理建议提案、负责文秘工作等。目前有9人,主任1人,书记员3人,及其他工作人员5人。

2. 政工科: 负责党组会议、干警思想政治工作、组织人事管理等,包括职务任免、考核、新闻宣传、教育培训和老干部服务。现有2人,主任1人,副主任1人。

3. 立案庭: 负责案件的审查登记立案,处理申诉和申请再审,以及司法救助和案件流程管理。有4人,庭长1人,书记员3人。

4. 刑事审判庭: 审理特定类型的刑事案件,包括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案件。现有3人,庭长1人,审判员1人,书记员1人。

5. 民事审判庭: 主要审理婚姻、家庭、房地产合同纠纷等民事案件。有5人,庭长1人,审判员3人,书记员1人。

6. 行政审判庭: 审理行政案件和执行审查工作,并提出司法建议。现有3人,庭长1人,书记员2人。

7. 审判监督庭: 负责再审案件的审判和案件评查。有3人,庭长1人,书记员2人。

8. 执行局: 执行各类法律文书的生效判决,提出执行工作建议。现有5人,局长1人,执行员等工作人员。

9. 法警大队: 负责法庭安全、押解、送达法律文书和参与执行活动。有6人,队长1人,副队长1人,法警4人。

10. 人民法庭: 分别有招安法庭、建华法庭、砖窑湾法庭,负责各自辖区的一审民事案件和其他审判工作。每个法庭由相应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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