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应该属于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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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05 03:15:27
1. 小区外墙、电梯、中央空调、暖气设备等属于小区业主共有部分。
2.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小区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应归业主所有。这意味着,物业公司如要利用小区共有部分进行商业活动,如在小区外墙或电梯内张贴广告,必须得到业主的同意,并且广告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应归业主共有。
3. 业主共有部分的权利包括建筑区划内的道路(除非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绿地(除非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个人)、其他公共场所以及物业服务用房。
4. 共有权人的权利包括对共有部分的使用权、收益权、修缮改良权以及救济权。例如,业主可以使用共有部分并从中获得收益,对共有部分进行必要的修缮和改良,并在共有部分受到侵害时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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