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 培训职业
- 2025-05-06 03:59:19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指存在较大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严重的单位。依据公安部制定的《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县级以上公安消防机构需依据《消防法》结合实际,将以下单位纳入消防安全重点管理:公众聚集场所如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重要公共设施如车站、机场、码头、广播电台、电视台、邮电、通信枢纽;政府核心部门如首脑机关、重要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医院;公共建筑如高层办公楼、商住楼、综合楼;图书馆、档案馆、展览馆、博物馆、文物古建筑;地下设施如地铁、地下公共建筑;大型仓库、堆场如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地;电力系统如发电厂(站)、地区供电系统变电站;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与销售单位如城市燃气、燃油供应厂、大型油库、危险品库、石油化工企业;大型工程的施工现场如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其他大型工程;其他需重点监控的重要场所与工业企业。
多重随机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