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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基督教民主联盟德国选举制度

德国的政治体系基于1949年生效的《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该法在1956年和1968年有过较大修订,1990年随着德国统一,对《基本法》进行了适应性修改。德国实行联邦制,外交、国防、货币等事务由联邦政府管理,国家政体为议会共和制,总统是国家元首,由议会选举产生。

议会由两个主要机构组成: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联邦议院是立法机构,有权选举总理,监督法律执行,参与总统选举,并监督联邦政府。每四年举行一次的联邦议院选举采用两票制,选民的第一票用于选择本区议员,第二票则用于政党选择。政党得票率决定其在联邦议院的席位,直接影响政府的组建。

联邦参议院则代表各州利益,由各州政府指派的州政府成员组成,对联邦立法和行政管理具有影响。德国设有多个专门法院,如宪法法院(解释和监督《基本法》)、联邦法院(民事和刑事案件)、联邦行政法院(行政司法案件)、联邦惩戒法院(公职人员违纪案件)等,各级法院有独立的检察机关负责起诉违法和犯罪行为,但受司法部门领导。

联邦政府由总理和部长组成,总理是政府首脑。联邦宪法法院的法官由联邦议院和参议院共同推举,其中正副院长由两个议院轮流选举。德国的政治制度复杂且具有平衡性,旨在保障国家稳定和民主运作。

扩展资料

德国基督教民主联盟(Deutschlands Christlich-Demokratische Union,德语缩写为CDU),简称基民盟,是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最大的政党之一,党员成分主要是企业主、农场主、职员和知识分子。传统上是一个天主教、男性的政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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