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笔记30|为何刘冰仅出3万就让他占了格律诗13%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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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06 20:32:22
解析《天道》中刘冰所获股份之谜
在《天道》一剧中,丁元英断定扶贫将成错误,解释了“贫”靠“扶”只会适得其反的道理。道常无为,因为万事皆一体两面且能量相等,看似是“扶”,实则是“害”。父母溺爱子女,看似是“爱”,实则是“害”。
冯世杰、叶晓明、刘冰与欧阳雪共同商议公司股份与分工,欧阳雪获得51%股份,叶晓明20%,刘冰13%,冯世杰16%。按出资额计算,冯世杰、叶晓明、刘冰分别出资17万、7万、3万,总股份占比49%,若按此分配,冯世杰应占31%,叶晓明13%,刘冰4%,而实际分配方案为冯16%、叶20%、刘13%。刘冰表面上吃亏,实际上得益最大,叶晓明虽股份占比次之,但为公司总经理,实际获利更多。
垫资部分的增加,对刘冰等而言,并非负担。若公司成功,这点投资微不足道;若失败,丁元英是否追讨,也很难预料。从深层获益方面分析,冯世杰的初衷是帮助故乡王庙村脱贫,叶、刘二人主要为了前途加入,但都真金白银出资出力,未来结果未知,风险存在。即使失败,为王庙村留下资源与生产体系,也大有裨益。
刘冰的疑问涉及丁元英的动机。刘冰认为丁元英若直接投资更让人心安,但丁元英要求不能让外界知道格律诗的扶贫属性,目的不明。如果丁元英等到成功后再图名,为何不直接参与?欧阳雪出这么多钱参与,可能是顶名或是稳赚不赔,但丁元英为何要绕这么大圈子,让渡出如此多的利益?
丁元英提到欧阳雪的人文背景,使聪明人不敢轻易妄动。欧阳雪的酒店老板身份与社会关系,能匹配丁的需求。股份与分工的事,三人商量过,刘冰作为占最多便宜的一方,提出疑问最为合适。冯世杰是发起人,叶晓明是最大利益获得者,他们难以质疑。丁元英的回答表明欧阳雪就是“顶名”,背后实际是丁元英。
刘冰的疑问促使我们思考丁元英的动机,为何找欧阳雪顶名参与。丁元英的回答揭示了关键点,钱的来源并不重要,只要有人投资就行,欧阳雪的投资实际上是顶名,背后的投资人是丁元英。进一步的问题是为何找欧阳雪,为何不找芮小丹等其他可能的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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