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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籍加拿大的好处

入籍申请寄走,全家都踏实了

这周五,寄走了入籍申请。

周三晚上没干别的,熬夜到凌晨两点多终於把申请弄完了。

然后msn告诉国内的老爸:你别催我了。

入籍不入籍,我原来认为没什么区别,反倒认为入籍不好,不如不入籍来得方便。不入籍,可以随时持中国护照回国。而入了加拿大国籍,则每次回国都要持加拿大护照到中国驻加拿大使领馆签字,据说人特多,中国签证官也不nice,办一次受一次折磨。

而持加拿大护照回国之后,办什么事都被当成外国人,收费贵,很多事情受限制。

而且,入籍之后在加拿大的生活待遇也没什么特别优惠。枫叶卡居民比加拿大公民,在工作、生意、收入、购置房产、申请贷款、生儿育女、各种保险尤其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方面都是一样的,只是不能随便到全世界访问,加拿大护照世界通行无须签证,中国护照世界不通行都要签证。但是自己又能几次到美国之外的国家旅游呢?而到美国并不难,枫叶卡居民可以办下十年美国签证,随意进出美国。

当然我也知道细究起来入籍还有别的好处,例如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录用为某些政府要职例如军事财政部门,享有某些保险福利教育等资助,可以随意回中国无限期居住和工作而无须返回加拿大五年里至少住两年以求保住枫叶卡身份,再是父母探亲容易些。但是,这些好处似乎都对我现在的生活状况没什么影响,找到好工作,挣上更多的钱,过上更好的日子,只要枫叶卡即可,父母也办下了十年多次往返签证,可以随时到加拿大探亲。

还有一点甚是纠结,加拿大允许双重国籍,就是可以同时持有中国护照和加拿大护照,但是中国不允许双重国籍,入加拿大籍之后回中国,再回加拿大时只能以加拿大护照为出境证件,据说中国边防出境官要查阅户籍网,凡是没有销掉中国护照和户口的,不允许出境。销掉护照没什么,销掉户口?自己从出生到成人到现在一直伴随视为一切保障的中国户口就没了?不可思议。

所以,我就一直没申请入籍,今年(2012年)4月就够入籍条件了,没当回事。

其实入籍还有一个最大的好处,当时没有考虑到,就是公民受到加拿大法律的保护,犯错或者犯罪受到惩戒后还是加拿大公民,还留在加拿大生活,而枫叶卡居民则只能被遣送回中国。

有这么一个例证。2009年9月1日,北京晚报发文:赔了夫人又折兵 加拿大华人移民夫妇打架失去枫叶卡。

“我一拳头打掉了枫叶卡,现在工作没了,媳妇没了,加拿大居民身份没了,一无所有,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啊!”2009年8月30日,被加拿大警方遣送回国的罗某男在北京边防检查站中国民警与加拿大警察交接时,突然双手捂脸号啕大哭。

罗某男今年44岁,天津人,1995年被公派出国留学,和相恋一年的同学王某女一起前往加拿大做访问学者。一年后两人在加拿大结婚。1999年,罗某男拿到了盼望已久的加拿大枫叶卡,并在当地开了一家网吧,生意很好。而此时王某女却由于种种原因未能申请到枫叶卡。两人婚后感情不睦,经常吵架。一天,王某女向罗某男借钱说要炒股,遭拒绝后,两人又大吵了一场。后来,王某女天天到罗某男的网吧去“闹场”,使网吧生意受到很大影响,加之附近还有好几家网吧,罗某男只得关张。罗某男对王某女的行为耿耿于怀,两人关系更加紧张,从争吵到打架,多次被邻居报警。终于有一天矛盾再次升级,罗某男在“教训”王某女时,将她打成脑震荡,因此被关进了警察局。半年后加拿大移民局撤销了罗某男的枫叶卡,将其遣送出境。其妻王某女也因自己没有枫叶卡、丈夫被遣送回国而自己在加拿大属于非法居留,也将随时被遣返回中国。

像这样的家庭纠纷并不少见。

另外,还有其它方面自己也是可能犯错误或者犯罪的,例如租房纠纷,邻里纠纷,同事纠纷,医疗纠纷,其它经济纠纷,交通事故等等,都有可能出现意外。尤其是交通事故,万一自己走神疏忽撞伤撞死了他人,自己也很痛心,但加拿大政府不管那一套,如果是公民,惩罚之后继续让你留在加拿大再奔美好前程,如果不是公民,那就毫不留情地注销你的枫叶卡,遣返回国。

还有,有时候并不是自己的罪或错,却被别人污蔑,被别人诬告,却还被加拿大司法机构惩治了自己,也会根本影响到加拿大身份。例如,有网友说:自己去找人要账反被欠债人报警,然后警察起诉自己非法入侵刑事案,正在为能不能顺利入籍忐忑不安。

就在前几天,说一位中国枫叶卡居民20年不入籍,现在犯了事,就要被遣送回国了。

是不是公民,可是天壤之别啊。

不入籍,便免不了后顾之忧,在加拿大所有幸福都是建立在沙滩之上,万一赶上了不幸的事情,所有幸福一风吹掉,我要回中国重新开始一切。

尤其是现在我有了房产,已经交了5年养老医疗保险,在加拿大建立了美好未来的根基,更需要入籍来做保险。

夏天,爸爸妈妈到多伦多探亲,爸爸几次跟我说这事。我架不住,只好登陆加拿大移民部网站打印下一沓入籍条文给他看见,显示我已经开始办了,以满足他。但是妈妈跟我意见一致,不觉得有什么必要非得入籍。

所以又耽搁了俩月,尽管爸爸回中国后又提醒过我几次。

前一阵儿,加拿大移民部发文,说11月开始要实行新的入籍条件,要加入英文水平考试,可能还有别的限制措施。这成了爸爸催我的理由之一。而且,妈妈也改主意了,可能是看我有了房子,已经在加拿大打下了幸福生活的基础,又听爸爸念叨不入籍的危险,想到我已经出租两个房屋分别给两个房客而自己成了房东,社会关系更加复杂了,真的感到了危险,也开始催我入籍了。

进入十月,俩人几乎几天便各催我一次。

呵呵呵,这下好了,提交了入籍申请,并且赶在11月新法实施之前,大家都踏实了。

只是,从申请到批下来要等一两年时间,这期间自己还要谨慎啊。

后记(2012年10月26日):这周一申请寄到了,由于是特快专递,所以第三天就收到了,网上显示sydney那边已经签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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