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大律师和小律师各自的特点和区别
- 培训职业
- 2025-05-06 11:40:16
英国的法院结构十分复杂,非一般人能够窥见其中奥妙;加之英国是典型的普通法系国家,判例法占主导地位,而历史悠久、纷繁浩渺的判例又使得门外汉不知所以,因而,在英国律师业高度发达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平时在电影、电视上常见英国大律师头戴假发、身披皂袍,在法庭上侃侃而谈的情景,来到英国,自然少不了去大律师行看看。正巧,邀请我们访英的华威大学法学院有一名校友就在伦敦担任大律师,在这位爱德华大律师的陪同下,我们参观了伦敦大律师行并对英国的律师制度作了一番粗略的了解。
在英国,律师分为barrister(大律师)和Solicitor(小律师)两种。大律师是能在高等法院出庭辩护的律师,而小律师只能在下级法院出庭,以及从事为当事人撰写诉状、解答疑问等非诉讼法律事务。然而,大律师不能直接接受当事人委托或者接见当事人,当事人只能通过小律师来聘请大律师出庭辩护。大律师出庭的一切准备工作均由助理律师完成。因此,如果是一个在高等法院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一般得同时聘请三名律师:大律师、小律师和助理律师。
当事人对律师的需求量如此之大,想成为律师的人自然是大有人在,英国的律师人数当然也不会少。要成为一名律师,需要经过哪些步骤呢?爱德华先生介绍说,在英国要成为一名大律师,最快的速度只需5年,即三年法律专业本科,两年大律师行的见习生活,然后通过法律教育协会的考试后即可执行大律师业务。而取得小律师身份更简单一些,只需法律本科毕业后取得法律协会的会员资格即可。目前,整个英国执业大律师有一万多人,而小律师则超过五万人。按照人口比例计算,全英国每不到一千人拥有一名律师,这个比例在世界上肯定是名列前茅的。
看来,在英国想当律师并没有我们预想的困难,那么,律师队伍会不会无限膨胀呢?爱德华先生对于我们的疑问直摇头以示否定。他说,像他这样的大律师自己不能揽案,只能坐等案件上门,而房租、办公设备、助手工资、医疗和养老保险等所有的开支都要由自己负担,这对于一个新跨入律师门槛的人来说,并不是一件轻松的负担。因此,许多本来想从事律师职业的人都知趣地打了退堂鼓。“别看我已经做了17年的大律师,我并没有你们想像的那么多钱。”爱德华先生不无幽默地说。我们问:“既然做律师并不轻松,为什么您还是干了这么长时间呢?”“因为我是一个barrister!”爱德华先生的回答充满了自豪。的确,在英国,律师,尤其是大律师,享有很高的社会地位,而在日常生活中,社会公众也将他们视为法律的代言人加以尊敬。
漫步伦敦街头,不时可以看到solicitor(小律师)事务所的招牌,却从未发现barrister(大律师)事务所的影子,这种现象成为我们心中的一个问号。当我们将这一问题向爱德华先生提出后,他向我们解释了原因。原来,在伦敦地区,凡是大律师都必须进入皇家高等法院周围的伦敦旅馆、林星顿和礼拜堂三个大院办公,他们的名字都悬挂在大院内每一栋办公楼的入口处。不进入这三个大院,就没有接案办案的资格。大律师们都是单独执业,并没有合伙人一说。爱德华先生说,这一现象是历史形成的。由于设在伦敦的皇家高等法院管辖全国大部分地区的刑事案件,因此大律师们便陆续聚集在高等法院的周围,经过几个世纪的沿革,最终演变成今天这个格局。大律师集中办公,这或许也是成就英国大律师这一独特群体的一个客观原因吧。
要是赶在5年前,英国的大律师和小律师之间可谓界限森严,难以逾越。小律师无论在经济收入还是在社会地位上都难以与大律师相匹敌。然而,今天古老的英国律师职业也在悄悄地发生变化。我们在曼彻斯特遇上了一位小律师。这位开朗热情的青年人是非洲马拉维人的后裔。他向我们介绍说,如今小律师们经常办理许多房地产、证券、贸易等方面的非诉讼业务,收入大大增加,有的与大律师不相上下。他还说,现在大律师们也对这类非诉讼业务十分青睐,毕竟高收费还是十分诱人的。看来,对于标的大、收费高的非诉讼案件情有独钟,在这一点上英国律师与中国律师还是找到了“共同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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