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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证豁免申请办法有哪些呢

J-1签证豁免申请办法概述

J-1签证是美国移民局颁发给外国人在美国进行学习、进修或研究的签证类型之一。然而,根据美国政府规定,持有J-1签证的人员在停留期满后,必须返回原所在国家居住两年。对于那些需要在美国停留期限超过签证规定时间的人员,可以提出豁免申请,但首先需获得原所在国政府的批准。中国驻美大使馆及各总领馆负责受理和审批持J-1签证的中国公民的豁免申请。

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因私护照;

自费留学或单位公派来美途径;

在美已有J-1签证记录,申请豁免时记录已满一年;

在驻美使(领)馆教育处(组)有注册登记记录;

与国内原所在单位结清经济、住房等关系,并已协商解决其他未了事宜。

申请及受理程序包括:

向所在驻美使(领)馆教育处(组)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所需材料,如本人书面申请报告、护照有效页复印件、IAP-66(DS2019)表复印件、回邮信封、申请费200美元等;

初审同意后,获取《留学人员豁免申请表》;

向美国国务院申请豁免编号;

填写《申请表》个人资料部分;

准备国内审批事项,若需报国内审批,则由国内派出单位审批后将申请表及单位公函寄至受理申请的驻美使(领)馆教育处(组)。

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完整的《申请表》;

书面申请报告,说明原国内单位、留学方式、来美后工作或学习情况以及申请豁免的理由;

单位公函、毕业证书复印件等;

聘书或入学通知书、护照全本复印件、IAP-66(DS2019)表复印件、有效停留证明、I-94卡正反面复印件等。

特别说明适用于港澳地区J-1签证申请者,以及暂居加拿大的申请者。申请材料可以中、英文填写,并且不需要单位证明。

在提交申请后,所有材料需真实、准确、齐全。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将不予批准。如需查询审批进展情况,应直接联系所在驻美使(领)馆教育处(组)。在审理期间,地址、电话等信息变更应及时通知相关机构。

在申请过程中,需注意以下几点:

申请应由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所有提交的材料需清晰、完整,避免空项;

申请材料提交后,审批时间约为3-5个月;

在审理期间,变更地址、电话等信息应及时通知相关机构;

“不持异议信”丢失后,需由申请人要求美方通知补寄;

若被美方拒绝或因某种原因延误向美方办理手续,不再受理第二次申请。

通过遵循上述流程和注意事项,申请人可以更直观地了解和完成J-1签证豁免申请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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