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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去韩国的f4签证需要什么条件

1、F-4-13

以文化艺术(D-1),采访(D-5),贸易经营(D-9),教授(E-1),特定活动(E-7)资格曾在韩国滞留6个月以上的人员。

2、F-4-14

国内外大专学位(两年制以上大学毕业生)以上的学历者或国际教育振兴院等政府邀请的奖学生。持有国内外大专学历的申请人必须通过韩语能力考试(TOPIK)3级以上或者具有社会统合课程进修的资格。

3、F-4-15

OECD 国家永久居住权持有者。

4、F-4-16

法人企业代表,登记人员,管理级职员。如属法人企业的登记人员及管理级人员,每个企业限邀请2名。只限于成立满一年以上的企业。

法人企业代表、登记人员或职员在申请在外同胞资格时,该企业须为法人已设立一年以上,代表以外的人员须在职满6个月以上,管理级职员须在职一年以上方可申请。

5、F-4-17

上一年度年销售额达10万美元以上的个人企业(个体户)代表。

6、F-4-18

跨国企业高层干部、媒体高层干部及记者、律师、会计师、医生、居住国政府承认的一级(相当于大学教授级别)及二级(相当于大学副教授)、艺术家、产业技术研究开发研究员、中级以上农业技术人员、船舶或民用航空领域高级技术人员。

7、F-4-19

居住国内公认的同胞团体或文化艺术团体(协会)的代表及副代表等每个团体限10名以内的所属职员或会员。

8、F-4-20

前任或现任国会议员,工作满5年的在职公务员及国营企业职员。

9、F-4-21

大学教授(包括副教授、讲师),教育对象为汉族的学校校长(包括副校长,党书记),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幼稚园高级教师。

10、F-4-22

签发对象:准备在韩国经营个人企业的人员。

11、F-4-25

年满60岁以上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韩国签证

参考资料来源:韩国驻华大使馆签证网-签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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