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落户办理需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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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05 15:17:35
如果所有材料齐全,北京落户手续可在半小时内完成。通常情况下,如果材料完备,北京户口迁入手续在三日内完成。以下是北京户口办理的详细步骤:
1. 办理条件:婴儿需在母亲或父亲取得北京常住户口后出生,并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或亲属到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若父母一方为集体户口,另一方为家庭户口,婴儿应随家庭户口登记;若父母均为集体户口,婴儿可选择随父或母登记;若母亲为集体户口,父亲为非北京户口,婴儿可随母登记;若母亲为农业户口,婴儿可选择随母或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若父母一方为驻京部队军人,婴儿可选择随父或母登记。
2. 所需材料:出生登记需提供婴儿出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者需补办,无证明者需妇幼保健院开具证明)、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随父登记的需到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迁出手续)、军人父母需提供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的证明及身份证件、超计划生育或非婚生婴儿需提供相关证明及亲子鉴定证明,并由派出所所长审批、在港澳台或国外出生的婴儿需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及翻译件、旅行证或护照、父母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社会抚养费证明或区县计生部门出具的同意入户证明。
3. 办理时间:城镇地区派出所户籍接待室每周七天对外办公,农村地区派出所双休日实行预约办事制度。
4. 办理机构:办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籍派出所;办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为宣武区的在分局户政大厅;办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为大兴区兴丰、清源路、林校路、开发区派出所辖区的办理地点为分局户政大厅。
5. 办理地址:北京市公安局各分县局户籍派出所及宣武、大兴公安分局户政大厅。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公民迁移需在到达迁入地三日内(城市)或十日内(农村),由本人或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并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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