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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在香港 儿女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定居香港

按现时法例规定:若子女未成年(即未到十八岁)的,可向当地公安局以"投靠父母类"作申请出港定居。若子女年龄已超过十八岁,只可等在港的父母年龄超过六十岁时,在港无子女的,才可向当地公安局以"照顾父母类"申请出港定居,照顾父母。

若父或母其中一方为香港永久居民,且子女在父或母(永久居民方)取得永久居民後才在大陆出世的,随时可向当地公安局以"子女类"申请出港定居。

扩展资料:

香港移民计划 - 移民条件 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有资格申请本计划来港:根据计划申请人已满18周岁;在香港及居住地无不良记录;(c)主申请人在提出申请的前两年,必须拥有不低于1000万港元的净资产;

中国国籍申请人需取得外国永久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能证明该国永久居民身份的证明文件;在向香港入境处递交申请书前的六个月内,或在申请获入境处原则上批准后的六个月内,将不低于1000万港元投资在港府允许的投资项目当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香港新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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