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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国外怎么办理公证委托书

在外国如何办理公证委托书?以下是详细步骤:

1. 准备有效护照和身份证明等个人文件,并将这些文件送至所在国的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填写公证认证申请表和委托书草稿。这些表格可从使馆官方网站下载,或直接向领事馆索取。

2. 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委托书,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受托人信息、委托的具体事项、原因、期限以及委托人的权限。同时,明确指出受托人无转委托权,并签名、盖章,记录日期和地址。

3. 在领事官员面前签字并盖章,确保预先签字和盖章无效。领事官员将记录签字和盖章的过程。

4. 提交材料给领事官员。提交后,您将获得取证单。通常,取证单在4个工作日内准备好。按照取证单上指定的日期和费用进行缴费和取证。

5. 公证委托书办理完成后,通过邮寄方式将其寄回国内。

请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并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对于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其授权委托书需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证明。如果没有使领馆,则需要第三国使领馆证明,再由中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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