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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护照封面有几种颜色

共有六种

1、外交护照

由外交部颁发给中国党、政、军高级官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和各民主党派的主要领导人,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外交信使等。

2、公务护照

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给中国各级政府部门副县、处级(含)以上公务员、中国派驻国外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和驻联合国组织系统及其专门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等。

3、公务普通护照

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颁发给中国各级政府部门副县、处级以下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因公出国人员等。

4、普通护照

由公安部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地方公安机关,以及驻外使、领馆和驻香港、澳门公署颁发给前往国外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中国公民。

5、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

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颁发给享有香港特别行政区居留权及持有有效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公民。海外符合条件者可向我使、领馆提出申请。

6、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

由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局颁发给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持有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证者。

扩展资料:

申请护照手续

一、因公出国人员通过其所在单位向发照机关申请护照。申请护照时,应提供:

(一)出国(境)及赴港澳任务批件原件;

(二)因公团组信息表;

(三)因公护照申请表。

派员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访团组的单位应提供:

(一)出国任务通知书复印件;

(二)出国任务确认件原件;

(三)因公团组信息表;

(四)因公护照申请表。

二、对护照申办单位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颁发条件的,发照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颁发护照。

参考资料:中国领事服务网_护照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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