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程咨询协会协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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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06 11:34:24
北京市工程咨询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1. 北京市工程咨询协会,简称北咨协会,英文名BEIJING MUNICIPAL ENGINEERING CONSULTING ASSOCIATION,缩写BJECA,由北京地区的工程咨询及相关业务单位、咨询工程师和专家、学者自愿组成非营利组织,经北京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批准。
2. 本会宗旨是维护会员权益,服务政府、会员和社会,遵守法律、法规,遵循社会道德风尚,业务主管部门为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是北京市民政局。
3. 本会地址设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天银大厦A座西区。
第二章 主要职能
6. 本会职责包括行业代表、行业自律、行业管理、行业协调和服务等,如参与法规制定、维护市场秩序、协助资格认定等。
第三章 会员
7. 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申请加入需满足拥护章程、具备相关资格等条件,入会需经过申请、审核、批准和证书发放等程序。
9-11. 会员权利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服务优先权、监督权等,义务则包括执行决议、维护权益等。
第四章 组织机构
14-18. 会员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章程、选举理事、监督工作等,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则负责日常执行和决策。
第五章 资产管理
30-38. 本会经费来源多样,经费主要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和事业发展,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审计要求。
第六章 章程修改
39-40. 章程修改需经过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的审议通过,经相关部门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处理
41-45. 本会终止需经特定程序并处理剩余财产,用于与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46-48. 章程于2009年2月26日通过,解释权归理事会,自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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