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培训职业 > 正文

没有学位证,是否能查到自己的学位证号码

普通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证书编号调整为十六位数,其中前五位为学位授予单位代码,第六位为授予学位的级别,博士为2,硕士为3,学士为4。第七至十位为授予学位的年份,如2005年为2005。后六位为学位授予单位授予学位人员的顺序号码。

专业学位证书编号位置印有汉语拼音缩写的“Z”字样,其后续编号改为十六位数。除第十一位根据不同专业学位用一个汉语拼音字母加以区别外,其余与普通三级学位证书编号方式相同。具体字母按照《关于预订2004/2005学年度专业学位证书的通知》(学位办〔2004〕32号)的规定填写。

学位证书编号要求规定: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所获学位证书的编号在起始位置用汉语拼音缩写的“T”字与其它学位证书加以区别,后续编号方式与普通三级学位证书编号方式相同。来华留学人员所获学位证书的编号,在起始位置用“L”与其他学位证书加以区分,后续编号方式与普通三级学位证书编号相同。总位数为17位。

攻读两课教师、中职教师、高校教师所获取的硕士学位证书的编号,在起始位置用“Q”与其他学位证书加以区别,后续编号方式与普通硕士学位证书编号相同。

学位证书编号的具体规则如下:前五位是学位授予单位代码,第六位表示学位级别,博士为2,硕士为3,学士为4。第七至第十位是授予学位的年份,例如2005年则为2005。最后六位是学位授予单位授予学位人员的顺序号码。

对于专业学位证书,除了第十一位会用一个汉语拼音字母来区分不同专业外,其余编号规则与普通三级学位证书相同。这些字母的具体填写遵循《关于预订2004/2005学年度专业学位证书的通知》(学位办〔2004〕32号)的规定。

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所获学位证书编号的起始位置会用“T”字来区别,后续编号方式与普通三级学位证书相同。来华留学人员所获学位证书的编号会在起始位置用“L”与其他学位证书区分开,后续编号同样遵循普通三级学位证书的规则。

攻读两课教师、中职教师、高校教师所获取的硕士学位证书的编号会用“Q”来区别,后续编号则与普通硕士学位证书相同。这种编号系统确保了每一份学位证书的唯一性和可追踪性。

多重随机标签

猜你喜欢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