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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护照被拒绝的原因

办理护照被拒绝的原因如下:

1、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2、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3、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4、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5、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护照的申请条件及注意事项:

1、申请人资格:必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2、申请材料: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文件,以及规定的照片;

3、申请流程: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

4、申请时限:护照的办理通常有明确的时限要求,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

5、申请费用:办理护照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费用标准由政府相关部门规定。

综上所述,办理护照被拒绝的原因包括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被判刑未执行完毕、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妨害国(边)境管理受罚、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十三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

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无法证明身份的;

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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