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美国带笔记本电脑过海关
- 培训职业
- 2025-06-20 18:12:40
根据海关总署监管规定,旅客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进境居民携带在境外获取的自用物品,总值在5000元(含5000元,下同)以内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境内的自用物品,总值在2000元(含2000元,下同)以内的,海关均予以免税放行,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iPad、iPhone4S都属于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按照海关公布的个人物品完税价格表,iPad属于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每台的完税价格为5000元,税率为20%,即每台需缴纳税款1000元。iPhone4S属于手持移动电话,每台的完税价格为1500元,税率10%,即每台需缴纳150元税款;如果市场价格超过4500元,完税价格以市场价格来征税,税率也是10%。
出境时不需要缴纳关税,入境时如果不是“合理自用”范围原则上需要缴税。
多重随机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