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怀特对教育哲学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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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05 10:51:19
英国是世界上教育哲学研究比较发达的国家,有着专门的教育哲学教席、学会、杂志、网站、研究生培养计划。20世纪的英国的教育哲学的发展不是一帆风顺的,可以将其划分为三个历史时期。
20年代40年代之前的英国教育哲学可以概括为"规范教育哲学"。"规范教育哲学"是美国教育哲学家弗兰肯纳(Frankena,W.K.)提出的,与"思辩教育哲学"和"分析教育哲学"相对。这一时期教育哲学还没有成为一门学术性学科和专业,只是哲学家的"业余爱好"。这一时期代表人物和作品有:罗素(B.Russell) 的《教育论》(1927)、怀特海(A.N.Whitehead)的《教育的节奏》(1922)与《教育目的》(1929)、沛西·能(Nunn,P.)的《教育原理》(1920)等。20世纪40年代至70年代末的英国教育哲学可以概括为分析教育哲学。这一阶段开辟了新的研究方向,开始对教育概念、命题和理论形式的概念分析。1942年,伦敦大学教育学院开始在英国率先设立教育哲学教授职位,由里德(Reid,L.A)担任,这在教育研究领域还是第一次。哈迪(C.D.Hardie)的《教育理论中的真理与谬误》(1942)和奥康纳(D.J.O'Connor)的《教育哲学导论》(1957)是分析教育哲学代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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