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在十八世纪末德国的路德派要去美洲寻求宗教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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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04 23:04:36
1517年至1520年间,马丁·路德通过出版书籍、小册子,凌厉抨击当时天主教会的腐败、陋习,提出改革。很多基督教神学家都认同他的主张,他们也提出宗教理念平民化的诉求。马丁·路德遂得到来自社会各阶层的广泛支持,农人尊他为民族英雄,贵族起誓保护他,日耳曼各诸侯也希望借此摆脱罗马教会的势力,使内政得以独立。但马丁·路德因此得罪支持教廷的权贵,更是与罗马教皇、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结怨。
1520年,为了解决路德的“问题”,教皇与罗马天主教会向路德发出教皇印函,督命路德放弃主张,并致杀身威胁的言外之意。(此前,罗马教会曾以这种方法杀害过呼吁改革的人,如捷克的改革者杨·胡斯即被火刑烧死。)但1520年12月,路德拒绝收回变革主张,并与他的支持者们当众焚毁了这份印函。
1521年1月,教皇正式发教谕将路德处以破门律[8],而新继任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亦同意要驱逐路德及其支持者,但幕僚力劝,认为路德在民众中声望殊高,所以若施以压制,会引起暴动。更重要的是,路德所在的萨克森公国的统治者腓特烈三世(智者腓特烈)坚拒让自己的臣民未经审判而被定罪。于是,路德受传召参加沃尔姆斯会议,罗马教会授意路德在会议上公开宣布放弃一己之见。然而,当着查理五世和罗马教会官员的面,路德说出了历史上著名的抗辩辞:
除非用圣经的明证或清晰的理性说服我,(我不能惟独信任教宗和议会的权威,因为众所周知,他们经常犯错并且自相矛盾。)因我被自己援引的圣经所束缚,我的良心受上帝之道所左右,我不能够也不愿意撤销任何东西,由于违心之事既不安全,也不适当。愿上帝佑助我,阿们![9]
赴沃尔姆斯会议之前,路德曾获得安全来回的承诺,可是这承诺并不可靠——当年扬·胡斯遇害前亦有同等待遇。趁夜幕浓重,路德的支持者从沃尔姆斯协助他逃走,使他免于被囚甚至受刑。路德隐居了一段时间,一边继续写作、思考。发现路德出逃之后,查理五世发布沃尔姆斯法令,驱逐路德及其支持者,并将他们定为异端,路德的作品亦遭禁。
1526年,神圣罗马帝国的三政会在施派尔相商,作出如下协定:在常委会裁决路德的著作属性之前,沃尔姆斯法令不必强制执行,各公国领主可自主决定是否允许路德在领土内传道。到1529年,三政会在施派尔再作商议,推翻了上次的协定,无视各公国及自由城邦的异议。
路德派思想成为分离运动的象征。1530年,查理五世企图压制日益壮大的新教思潮,遂在奥古斯堡召开会议。在会上,菲利普·墨兰顿呈交了一份路德思想的摘要,这份文件史称奥古斯堡认信。几位日耳曼公国领主(后来又有其他国家的国王和诸侯加入)在文件上签字,为“路德派”教会辟领地。这几位诸侯于1531年结盟,施马尔卡尔登联盟成立。宗教战争的双方,即施马卡尔登联盟与查理五世辖下的神圣罗马帝国。
施马加登战争结束后,查理五世致力在赢得的领土上推行罗马基督教会的教条。然而,路德派运动所赢得的领土更为辽阔。1577年,路德派运动的第二代继承人搜集整理前人学说,为路德派教会的承传奠下理论根基,这份文件世称《协和信条》。到1580年,前后共十二份认信文(Confessions of faith)都归集为《协同书》,流传至今。
路德与其后继者因教廷1521年的逐教令被迫离开罗马天主教会,反令点燃宗教变革之火的路德,被尊为宗教改革之父,历史上更被视为新教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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