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其他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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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05 01:18:42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某些动植物及其产品实施严格的管制,以保障国家生物安全和生态健康。以下是部分禁止携带和邮寄的物品清单:
第十二项:包括菌种、毒种在内的动植物病原体,有害的昆虫和生物,如细胞、器官组织、血液及其制品等生物材料,这类物品须严格控制,除非得到相关部门的特殊许可。
第十三项:动物尸体、动物标本以及动物源性废弃物,这类废弃物可能携带疾病,因此严禁未经审批的携带或邮寄。
第十四项:土壤,由于土壤可能携带外来物种或病原体,同样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和申报。
第十五项:转基因生物材料,因其可能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未经许可不得携带或邮寄。
第十六项:国家明令禁止进口的其他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任何未经许可的入境都会受到严格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要通过携带或邮寄方式将动植物及其产品带入境,必须事先获得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持有输出国家或地区的官方检疫证书。对于宠物犬猫,每人仅限携带一只,并需提供相应的动物检疫证书和疫苗接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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