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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做好江苏省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管理,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现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国家行政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电脑和传真机传送的文件,下同),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措施,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和交流经验等的重要工具。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必须认真做好公文处理工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第三条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要发扬深入实际、联系群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和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加强公文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和信息反馈。第四条 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公文由文书部门统一收发、分办、传递、用印、立卷和归档。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要逐步采用现代化手段处理公文,加快运转,提高整体效益。第五条 国家行政机关的公文工作,要贯彻党政职能分开的原则。第六条 公文处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其他有关保密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第二章 公文主要种类第七条 我省国家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命令(令)、指令

  发布重要规章,采取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任免、奖惩有关人员,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等,用“命令(令)”。

  发布指示性和规定性相结合的措施或要求,用“指令”。

  二、决定、决议

  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用“决定”。经会议讨论通过并要求贯彻执行的事项,用“决议”。

  三、指示

  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用“指示”。

  四、布告、公告、通告

  公布应当普遍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用“布告”。

  宣布重要事项,用“公告”。

  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用“通告”。

  五、通知

  发布规章和行政措施,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用“通知”。

  六、通报

  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情况,用“通报”。

  七、报告、请示、议案

  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用“报告”。

  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用“请示”。

  提请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及其执行情况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用“议案”。

  八、批复

  答复请示事项,用“批复”。

  九、函

  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用“函”。

  十、会议纪要

  传达会议议定的事项和主要精神,要求与会单位及有关单位共同遵守、执行的,用“会议纪要”。

  会议决定事项如涉及机构、编制、经费、人事任免、表彰、工资福利、重大项目的审批等事项,以及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需要共同执行的,须用与之相适应的其他文种行文。

  十一、意见

  对某一重要问题提出设想、建议和安排,用“意见”。

  十二、规定、办法、细则

  制定发布规章、行政措施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用“规定”或“办法”。

  为施行国家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措施所采取的措施,用“细则”或“办法”。

  规章和行政措施的名称不得取名“条例”。第三章 公文格式第八条 公文一般由眉首、正文、文尾三部分组成。第九条 公文眉首形式主要有:

  一、政府文件眉首,一般占首页的三分之一到五分之二,用横线与正文部分隔开,包括文件名称、发文字号、秘密等级、紧急程度、文件份数号码等内容。

  (一)公文名称用醒目、整齐、庄重字体套红印刷,置于眉首上部,发文字号之上。两个以上机关联合行文,主办机关应排列在前,也可用一个主办机关的名称。

  (二)发文字号包括发文机关代字、年号、顺序号,置于文件名称之下、横线中央上面。几个机关联合行文,一般只标明主办机关发文字号。

  (三)秘密文件应分别标明“绝密”、“机密”、“秘密”,标于公文眉首右上角。

  (四)紧急文件分“急”、“特急”两种,应分别标于文件眉首右上角,列密级之上。(紧急电报分特急、加急、平急三种)。

  (五)文件份数顺序号码置于公文眉首的左上角。

  (六)向上级政府报送审批的文件,要由本地区、本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签发,主要负责人外出时,由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签发。签发人姓名印在发文字号的同行右端。

  二、政府令眉首印有“×××人民政府令”字样,编号放其下正中,与正文之间不用横线隔开。

  三、政府函件眉首印有发文机关名称。编号放在横线之右下角、标题之上,如系机密和紧急函件,注在眉首横线右下角、编号之上。

  四、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纪要眉首,占首页的三分之一,印有纪要名称,编号放在纪要名称之下中间,横线之上,如有密级和紧急程度,置放横线右上方,签发日期置放横线左上方。

  五、政府白头文件,编号放在文件首页左上角(可用红油墨印刷)份数号码放在右上角,密级注在份数号码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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