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学籍管理制度(初中)
- 培训职业
- 2025-05-06 14:31:31
为了加强初中阶段的学校管理,确保义务教育的规范实施,本校针对学籍管理制定了如下规定,旨在控制学生流失,保证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行。
一、新生学籍注册:新生入学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教育部门划定的学区范围内的证明,小学新生还需户口和住房证。审查合格后,凭相关部门和学校的正式通知书报到,非学区内学生不予注册学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可能被取消入学资格,特殊情况除外。
二、转学规定:学生因搬家等需在市内转学,需书面申请并经校长批准。特殊情况需经上级教育部门同意。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允许转学。
三、借读政策:符合条件或特殊情况的学生,经校长批准后可在本校借读,需支付相关费用。家庭困难学生可按政策办理。借读学生需在本校参加毕业考试,特殊情况需经家长申请并校长批准。
四、休学与复学:病假学生需提供医院证明和家长申请,由校长批准后上报教育部门。休学期满需提前复学,校长同意后,由家长申请复学,编入下一年级。
五、退学:学校一般不允许退学,特殊情况需家长书面申请并经多级审批。退学学籍由教务处保管。
六、留级与跳级:学生一般不许留级,优异学生可申请跳级,需家长申请并经上级批准。
七、处分与纪律:学生有违反纪律行为将受到警告等处分,严重者可能被开除,需经过政教处、校长会议和教育部门审批。
八、毕业与分班:学生完成学业并考核合格,将获得毕业证书。新生分班按学校原则,分班后不可更改。特殊情况需经校长批准。
九、档案管理:教师需填写学生评语和学业成绩,体检结果、奖惩记录等应及时入档。学生请假需按规定批准,旷课者被视为辍学。
扩展资料
登记学生姓名的册子,转指作为某校学生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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