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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高审判质效

强化审判绩效考评。在上级法院《审判绩效综合考评办法(试行)》的基础上,江阴法院根据本院实际进一步细化出台《绩效考核办法》。在绩效指标设置上,除明确所有部门通用指标外,根据各部门实际制定专门指标,如审判业务部门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包括办案效率、案件质量、法官庭审能力、裁判文书撰写能力等,而综合部门则侧重于对提供的保障服务水平进行评判。确立“两级考核”原则,即院考评委员会对各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干警进行考核,发现问题要求以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限期整改,有效督促部门负责人履行审管职责。

  合理配置审判资源。加强协调沟通,争取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支持,引进急需的审判人才,有效缓解法院审判力量不足、法官“断层断档”等问题。近三年来,江阴法院先后招录、新进人员18名,全部充实审判一线。不断优化内部人力资源配置,在军转、复退干部占干警人数31%的情况下,尽最大努力逐步提高审判、执行部门办案人员占在职人员的比例,目前审判业务部门131人,占全院编制数的69.8%;推行法官助理制度,探索建立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审判组织模式,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重视绩效数据的科学运用。院审管办强化对各部门的日常审判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及时公布并计入法官业绩档案,院党组将上述数据作为人事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与干警的评先评优、职务晋升挂钩,有效减少了人事管理中的主观性因素,实现了法官综合考评奖惩制度的具体化、科学化。根据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报告,及时在部门之间调配案件和审判力量,促进审判资源优化配置,形成以考核促规范、以管理促审判的科学机制。2008年,在江阴法院案件数量同比上升33%的严峻形势下,仍实现审判人员人均办案181件,同比增长27.5%,有12人办案超300件,其中滨江法庭张勇法官审执结767件,居无锡法院法官年度办案数量之首。今年上半年,全院审判人员人均结案94件,同比增加26%,有25人办案超百件,最多一名法官审执结案件439件;案件平均审理天数38.5天,上诉发改率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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