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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对调工作的流程是什么

教师个人如需调动,需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XX区教职工调动申请表》。申请得到批准后,教师可联系或应聘至拟调入单位。每位教师仅能落实一个接收单位。

若找到接收单位,需由接收单位在《调动申请表》中签署意见;若未找到接收单位,应向原单位申请撤销调动申请,并办理续聘手续。完成流程后,《调动申请表》需送交教育局人事科审批。

调动审批及手续办理日程安排在6月15日启动,7月5日前需将《调动申请表》送达区教育局人事科。8月10日至30日期间完成调动手续。

调动手续办理过程包括:首先,已批准调动的教师需在教育局人事科开具《XX区教育局调令》。接着,凭《XX区教育局调令》到所在单位获取《宁波市教育系统介绍信》,再到单位会计处获得《供给介绍信》。之后,持上述两份介绍信到教育局人事科交换教育局开具的《干部介绍信》和《XX区教育局供给介绍信》。最后,这两份介绍信需在新的接受单位负责人处报到。

对于调往区外或本区外系统的调动,个人需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送交教育局人事科审批。教育局人事科会将外调人员名单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若讨论同意,申请人需开具《干部商调函》。与意向接收单位商调成功后,申请人需办理正式调动手续,流程与本区教育系统调动人员相同。

外区、区内外系统调入的流程包括:个人应向XX区教育局人事科提交书面调动申请,进行业务能力测试和面试。教育局人事科将调入人员名单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并汇报业务能力测试、面试情况。经讨论同意后,向XX区人事局提出调入申请。XX区人事局同意后,申请人方可办理调动手续。调动手续办理包括:教育局人事科开具第一份同意调入的《干部商调函》;要求调入申请人调转个人干部档案;由调入申请人人事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将其干部人事档案转递至XX区教育局人事科。档案审核通过后,由XX区教育局人事科开具第二份同意调入的《干部商调函》;要求调入申请人调转个人干部人事、工资福利关系。最后,调入申请人持《干部介绍信》和《供给介绍信》到XX区教育局人事科调换新的介绍信,然后到本区落实单位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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