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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劳动仲裁裁决书程序是怎样的

已申请的劳动仲裁也是可以撤回的,当事人若想撤销,需要再收到裁决书的6个月之内提出撤销劳动仲裁申请书,人民*在收到撤销申请书后,会再两个月内做出申请裁定,裁定可撤销的,则撤销仲裁,若裁定不可撤销的,会驳回或重新仲裁。

一、撤销劳动仲裁裁决书程序

《仲裁法》

第五十九条,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六十条,人民*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第六十一条,人民*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二、撤销劳动仲裁裁决书的后果

《仲裁法》

第六十四条,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人民*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应当裁定恢复执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48、49条之规定,如劳动者不服仲裁裁决,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如用人单位不服裁决,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申请人民*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向人民*起诉要求确认仲裁协议的效力,人民*对申请的处理。

(一)人民*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1、裁决不符合法定撤销情形的应当作出驳回申请的裁定;

2、裁决符合法定撤销情形的应当作出撤销裁决的裁定;

3、当事人以仲裁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为由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经审查属实的,人民*应当撤销仲裁裁决中的超裁部分。但超裁部分与其他裁决事项不可分的,人民*应当撤销仲裁裁决。

(二)当事人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的案件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人民*应当在通知中说明要求重新仲裁的具体理由。

1、仲裁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2、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处理劳动仲裁时若一方不服裁决,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申请撤销裁决向当地人民*申请撤销裁决,人民*会再两个月内进行裁决,决定是否撤销、或驳回撤销恢复执行裁决。当事人提出申请后,也可能会重新仲裁,但需要这样处理的具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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