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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手册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2010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秉持了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其核心意义在于,通过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深远影响,确保在统筹兼顾、保障有力、收支平衡、留有余地的原则下进行编制。编制时,综合考虑影响基金收支的各项因素,合理调控基金规模,以科学规范的方式编纂预算。

在预算编制原则方面,首要遵循的是依法建立与规范统一。这意味着基金预算的建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循国家社会保险政策,确保编制过程符合规定范围、程序、方法与内容。

此外,统筹编制与明确责任是另一重要原则。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统筹地区进行,统筹地区需根据预算管理方式,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与任务。

专项基金、专款专用则要求基金预算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收支内容、标准与范围,确保基金用于其特定用途,禁止挪用或挤占。

同时,保持预算体系的相对独立与有机衔接也至关重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独立编报,与公共财政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对独立,同时保持有效衔接。基金预算不得用于平衡公共财政预算,公共财政预算可对基金进行补助。

最后,收支平衡与留有结余原则强调预算编制应确保收支平衡,适度留有结余,以应对不确定性与风险,确保基金的稳定与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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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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