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培训职业 > 正文

施工企业成本核算方法是哪种

在工程项目的实际操作中,确定工程成本计算对象是至关重要的,它应当与施工图预算保持一致,并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处理。通常情况下,建筑安装工程应以每一独立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单位工程作为成本计算对象进行核算。当一个单位工程由多个施工单位共同施工时,每个施工单位都应以整个单位工程为成本计算对象,各自计算其完成的部分。对于规模庞大且工期较长的单位工程,可以将其划分为多个部分,每个部分作为成本计算对象进行核算。若同一地点、相同结构类型且接近开竣工时间的多个单位工程,可以合并为一个成本计算对象进行核算。在土石方工程或打桩工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求,以单项工程作为成本计算对象,或者将同一地点的多个小型单项工程合并为一个成本计算对象。对于改建或扩建的零星工程,若开竣工时间相近且属于同一建设项目,则可合并为一个成本计算对象。

在工程成本核算过程中,如果施工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企业应当依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反之,若无法可靠估计,则需区别处理:如果合同成本能够收回,工程合同收入应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确认,同时在发生当期确认为工程合同费用。按规定确认工程合同收入和费用时,应按当期确认的工程合同费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当期确认的工程合同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并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工程施工一合同毛利”科目。在合同完工时确认工程合同收入和费用,应转销合同预计损失准备,并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减去以前会计年度累计确认的工程合同费用后的余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实际合同总收入减去以前会计年度累计确认的工程合同收入后的余额进行确认。

这两个科目需按施工合同设置明细账,进行详细核算。期末,应将这两个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这两个科目应无余额。

多重随机标签

猜你喜欢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