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以后,受害方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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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05 19:26:05
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后,受害方对责任认定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没有异议以责任人协商赔偿问题。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八十六条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
交警大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以后,可以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如未达成协议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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