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权属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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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05 10:23:57
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了对权属调查的详细步骤和要求。
首先,宗地的划分是根据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权属界址线封闭区域,包括集体建设用地。如果被铁路、公路等分割,应区分宗地,特殊情况可不单独分宗,需注明并扣除相应面积。争议土地待争议解决后才能划分宗地。
地籍编号采用三级,包括县级行政区、乡(镇)、行政村和宗地,均用三位数字表示。宗地内地块编号以原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图斑号为基础,地类号标识至二级分类。界址点编号按宗地顺时针编号。
权属调查中,农民集体土地指界人由集体推举,国有土地使用者则需到场指界。指界通知按计划进行。已确认无误的权属界线协议无需重复调查,但手续不完善的需补办。土地权属界线需要双方共同确认并在调查表上签字。
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的权属界线确认方式各异,取决于具体情况。若存在争议,需进行调解或补充调查。对误划的土地,需纠正并办理相应手续。在界址调查中,对争议和不符点有明确处理流程。
界址点设置是关键环节,重要点需标注界桩并记录,同时进行文字注记。地类核实需与实地状况一致。农村国有建设用地遵循特定规程,而其他农村土地则参照此办法进行调查。
权属调查表详细记录所有者、界址点信息、宗地分割说明等,并需双方签字。调查过程中,测量方法有文字注记法、解析法和图解法,各有其精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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