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审计遵循依法审计,服务大局的原则
- 培训职业
- 2025-05-04 13:30:58
工会坚持经费独立原则,依法建立对工会经费收支、资产管理等全部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制度。
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各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
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国家的监督。
第四十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第四十六条规定工会的财产、经费和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第四十七条规定工会所属的为职工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其隶属关系不得随意改变。第四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工会的离休、退休人员的待遇,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同等对待。
多重随机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