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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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06 02:07:23
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法律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对预算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包括合理配置学校资源、节约开支、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内部管理制度、监督经济活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学校财务管理体制为“统一领导,集中管理”,财务工作由校长负责。总务处作为单一财务机构,统一管理学校各项财务工作,不设立同级机构。财会主管人员的任免需经学校行政组同意,保持稳定。
学校预算应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年度财务收入计划。预算编制应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积极稳妥,支出预算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学校收费需按照国家政策标准并公示。
支出管理需依据学校为开展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发生的各项耗费和损失。支出包括事业支出和专项资金支出。事业支出包括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它费用。专项资金需按项目使用,不挪作他用,项目完成后接受有关部门检查和验收。支出需遵循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未统一规定的由总务处制定并报学校行政组审批。
资产管理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存款、应收及暂付款、借出款、存货等。固定资产需在规定价值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耐用时间一年以上的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分为六类,包括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学校需制定存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财务监督和检查是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包括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总务处有权拒绝违反财经法规的支出,并报告领导处理。财务报告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定期提供给有关部门和财政部门。财务分析包括学校事业发展、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财务管理情况等。
总务处需细化管理制度,制定配套规章制度。包括建立专账、专人管理、定期账目清查、财务监督、报账及时性、行政经费管理、学习辅导资料征订、公出差费用报销等。严格财务管理手续,确保账据、钱相符,日清月结。对漏收、不合理开支有权拒付,负责追回漏收款项,履行财务监督和增收节支责任。行政经费不得借支和挪用,特殊情况需经校长批准,借支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并按月息2%计算利息。学习辅导资料统一征订,超出文件规定范围的费用由当事人负责。出差费用按有关文件报销,超出文件规定范围款项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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