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和GATT在组织上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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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09 14:42:42
1. 世界贸易组织(WTO)继承了关贸总协定(GATT)的核心原则,包括自由公平竞争、非歧视待遇、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等原则。此外,还有互惠原则、关税减让原则、透明度原则、禁止数量限制原则以及市场开放原则等。
2. WTO在组织机制和运行机制方面继承了GATT的传统,包括成员资格、组织结构及其决策方式。
3. WTO沿袭了GATT的磋商一致决策方式、争端解决机制和贸易评审机制等惯例。
WTO与GATT的不同之处包括:
1. WTO作为一个具有国际法人资格的永久性组织,相较于GATT这个临时性协定,拥有更完善的组织结构和更高的法律效力。WTO的最高决策机构是部长会议,由成员国外经贸部长组成,具有立法和司法权力。在部长会议休会期间,由全体成员代表组成的总理事会负责履行其职责,总干事则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和协调工作。
2. WTO制定的条款较GATT更具法律效力,因此运作效率更高。
3. WTO的管辖范围比GATT更广泛,不仅包括货物贸易,还涉及服务和知识产权等领域。
4. WTO成员需统一承担义务,无论是大国还是小国,都必须遵守世贸组织的所有协定和协议,以“一揽子”方式接受,不能选择性地参与某些协议,也不能对协议内容提出保留。相比之下,GATT的许多协议是以守则式实施的,缔约方可以选择接受或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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