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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发工资与实发工资的差额如何做财税处

举个例子好说一点

某公司共有10名员工,2014年10月份工资表金额合计如下:

应发工资45,000元,应扣个人负担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1,950元,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7,500元,应扣职工请假、罚款1,500元,实发工资34,050元。

会计处理

1. 计提10月份工资:

借:管理费用——应付工资 45,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 45,000

2. 计提和缴纳10月份“五险一金“19,250元,其中单位负担17,300元,个人负担1,950元。

(1)计提“五险一金”:

借:管理费用——“五险一金” 17,300

其他应收款——“五险一金” 1,950

贷:应付职工薪酬——“五险一金” 19,250

(2)缴纳“五险一金”:

借:应付职工薪酬——“五险一金” 19,250

贷:银行存款 19,250

3. 发放10月份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 45,000

贷:其他应收款——“五险一金 ” 1,950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7,500

营业外收入 ——员工请假罚款 1,500

库存现金 34,050

4.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7,500

贷:银行存款 7,500

注意;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应注意应付工资与实发工资之间的区别,不能按实发工资直接作账务处理,应付工资和应扣款项都应该作账务处理,这样才能符合税务和会计的规定。有其他税务和财务知识也可以找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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