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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效力等级

1、宪法至上:宪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

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①部门规章/②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同一机关制订:

①新的与旧的冲突,按 新的 ;

②特别的与一般的冲突,按 特别的 ;

③新的一般与旧的特别冲突,不按新的也不按特别, 谁制订谁裁决 ;

不同一机关制订:

①地方法规与部门规章冲突,国务院认为应适用地方法规, 国务院裁决 ;

②地方法规与部门规章冲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提请 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

③A部门规章与B部门规章冲突,国务院裁决;

④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冲突,国务院裁决;

【总结】系统内冲突自己决定,系统外冲突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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