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年会抽到10万现金 年会奖金奖品也需要纳税
- 培训职业
- 2025-05-05 21:58:47
1月8日报道,台湾一网友爆料称,他的朋友在年会上抽到了10万现金红包,摸起来厚厚的一叠,开心得合不拢嘴。然而,打开一看,竟然是10万柬埔寨币(约合人民币173元)。其实,抽得年会奖金奖品也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您知道吗?网友年会抽到10万元现金
1名在柬埔寨工作的台湾干部,在Facebook“爆料公社”上说,他的朋友在年会上抽到了10万现金,厚厚的一叠,开心到不能自已。但是打开一看,心情立刻从天堂跌落到谷底。原来,里面的钱竟然是柬埔寨币,折算一下也就170多块人民币……
网友们纷纷表示老板套路太深:“至少红包有厚度啊~”、“高潮一下就跌倒谷底了”、“还要损失换汇手续费”、“如果是我就立刻交上辞职信”、“没给你越南盾就不错了”、“为何不用津巴布韦币?有好几兆呢”。不过,这位爆料的网友解释道,这不是老板抠门,而是故意安排的梗。(新闻来源:网易新闻)
年会奖金奖品也需要纳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项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2.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赠送的礼品是自产产品的,按该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是外购商品的,按该商品的实际购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
因此在公司年会中,本单位员工年会抽奖属于“工资、薪金所得”性质所得,并入取得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代扣个人所得税。在公司年会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人员(如客户)抽奖及赠送纪念品,应按“其它所得”税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对于公司高管个人出资的名义抽奖的情形,需要分情况讨论:如是以公司名义进行抽奖,以公司名义对其支付,虽然现金由公司高管个人出资,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计入当月工资总额,计缴个人所得税。公司高管的出资要作为贵公司取得的收入,计缴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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