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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控制室应该有直通室外的出口怎么理解

可以参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11.4.4条,其原文是:“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物内首层的靠外墙部位,亦可设置在建筑物的地下一层,但应按本规范第7.2.5条规定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可以理解为:1)一楼,直接对外开门。

2)地下室,则应该直接开门通往疏散楼梯的前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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