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如何做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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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05 03:59:22
企业在进行委托加工时,需按实际成本记录发出物资和支付加工费用。当发出物资时,应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等科目。支付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时,则应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若委托加工物资需缴纳消费税,且收回后直接销售,则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应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等科目。若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则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等科目。如公司于2007年3月20日委托北海公司加工包装木箱一批,发出木材的实际成本为150000元,会计处理如下:
借:委托加工物资 150000
贷:原材料——材料 150000
于2007年5月10日,公司支付给大地公司的加工费12000元,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2040元,会计处理如下:
借:委托加工物资 1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040
贷:银行存款 14040
企业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时,需根据加工收回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进行记录。如公司于2007年5月16日将委托大地公司加工的包装木箱收回,按实际成本160000元验收入库,退回部分木材2000元已验收入库,会计处理如下:
退回的木材:
借:原材料 2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2000
加工完成的包装物验收入库:
借:周转材料——包装物 16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160000
在处理委托加工物资时,企业需关注成本核算的准确性,确保所有费用和税金均正确记录。通过合理记录和管理,企业可以有效控制成本,提高财务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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